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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发展成为优秀的“面向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物联网和融合通信技术、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与“面向广大个体消费群体的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支撑的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形成了企业信息化、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三大业务板块,同时,在车联网、信息安全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也展开了较有深度的研究和探索。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变的总基调,以增强实业、整合资源为经营方针,按照稳队伍革机制、稳规模调结构、稳增长求质量的经营思路,进一步聚焦实业增强创新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防范经营风险。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071,205,138.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71,178.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68,934.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86%。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企业信息化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毛利额减少;报告期内,受外部金融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借款综合利率有所提高,财务费用增长所致。 (一)企业信息化业务 本报告期企业信息化业务收入为835,175,862.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5%,毛利率为17.33%,较上年同期下降3.05%。 1、智慧广电业务:聚焦优势产品,明确广电行业2B2G的转型路径;基于广电不同区域属性明确“一省一策”转型策略,结合智慧广电、5G应用、媒体融合启动全国业务布局;根据地市场转型策略明确业务方向及推进步骤,重点推进吉林、山东、北京等重大项目。 2、智能制造业务:公司子公司大唐融合依托与西门子、PTC的强强联合、自有工业软件以及智能制造基地,聚焦汽车及交通运输、电气设备等行业;探索军民融合产业,并有项目落地执行;抓住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平台的历史机遇,积极进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政企客户跟踪与拓展”两条腿走路,目前已经建设完成能够满足需求的运营平台、无锡体验中心、AR展示;在政府合作层面,目前在东北、华东、东南和西南都有较大进展,主要涉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国家二级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在重点企业方面,涉及国家纱线供应链平台项目、钢铁行业重点工业互联网等项目。 3、成长中的“智慧城市业务”: 公司子公司大唐融合从智慧政务、应急管理和县域经济等细分领域切入,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政务服务大厅、决策支持、行政审批等系统产品形成政务大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助力实现数字政务;通过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园区、应急管理等产品,助力实现城市智能治理。在数字政府方面,充分发挥公司服务外包市场优势,依托优质客户关系,推进重庆巫山县、河北涞水县、安徽泗县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服务外包基地建设的立体化服务体系落地;在应急管理方面,积极响应现有的政策法规,在湖北嘉鱼县、重庆巫山县、湖北安陆市等典型区县进行应急管理平台及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试点示范工程推进。 4、车联网V2X业务:公司车联网事业部继续丰富产品序列,提升技术能力。后装市场,完成自研V-BOX试产,测试验证工作;前装市场,与ALPS合作,完成了车规级模组DMD3A的研发设计、样片投板。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路侧设备提供商成功入驻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行区·首钢园区,完成一期RSU设备部署及二期、三期设计。在无锡S19高速路段成功部署RSU,实现了公司高速公路设备部署零的突破;与百度、滴滴等未来潜在智慧交通集成商讨论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意向;报告期内成功举办“无网联 不智能”大唐高鸿车路协同高峰论坛,与ALPS联合发布公司首款车规级模组DMD3A。 5、可信计算及安全产品,在公安部发布了等级保护2.0标准后,可信计算成为了重要的推荐技术,公司在等保要求框架下,对产品进行优化和开发,以满足等保2级和3级要求。对标等保2.0,对可信产品进行优化和升级开发,深度推进云可信产品的布局与研发,启动信安漏洞检测产品合作开发,同时推动市场拓展。 6、IDC业务 稳定持续发展IDC基础运营业务,合资公司组建联合运维团队进入MSP领域,与Equinix合资企业进入实质运作阶段,共同拓展数据中心业务。共同投建SH6数据中心,并以SH6为基础,入围2019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据中心合作项目,为SH6销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企业信息化业务中大部分业务仍处于成长期且受报告期内市场上信息化投资主体投资意愿日益谨慎的影响,公司企业信息化板块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均有下降。 (二)信息服务业务 本报告期信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为125,701,737.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6%,毛利率为20.65%,较上年同期下降2.90%。 1、通信及加油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逐步签约中国电信三个省份,中国移动五个省份,但是签约进程及后续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尚未形成规模收入。加油业务已经形成以合资、民营头部油企为战略重点、以“两桶油”为主攻方向的市场布局。 2、移动互联网业务:公司加强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力度同时向其他省份逐步拓展此项业务。探索新媒体客户端建设及运营运维服务的业务模式。与360、百度及今日头条等合作广告业务在上半年稳步拓展。 (三)IT销售业务 本报告期IT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为4,070,963,788.1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75%,毛利率为2.46%,较上年同期上升0.21%。 公司作为国内专业大卖场的IT产品专业供货平台,在江苏IT分销领域保持龙头地位。继续稳定华硕、联想现有家用业务,拓展联想商用业务,通过寻找高毛利产品,以实现产品多元化发展。稳定对原有客户的销售规模,全力提升线上的销售规模和销售占比,积极开拓非3C渠道客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景林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08月0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0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大唐电信集团主楼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曹秉蛟先生委托董事李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出具的《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拟增加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向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增加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预计增加金额为4,000万元。 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的关联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增加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一)》。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租用科研综合楼2层南、10层、11层,向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研八楼及塔2楼北侧平房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共计5615.80平方米,租金共计6,681,693.10元,租期一年。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二)》。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拟签订的协议及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公司拟增加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含其并表子公司)提供的劳务预计增加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含其并表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预计增加金额为4,000万元。(接受劳务为坐席外包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为提供软件产品及服务)。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监事孙绍利先生任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条规定,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人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2018年12月,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引入投资人,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参股公司。2018年度,公司与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与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632.50万元,未形成坏账情况,未达到审议披露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上海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6243956148312 主营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通信行业外包服务、信息增值、搜索服务;电子商务;通信行业数据挖掘营销、流媒体业务、软件开发、移动技术软件与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计算机与通信集成业务;通讯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开发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调研;商务咨询;数据处理;数字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云计算服务;云计算中心运营;企业咨询和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呼叫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购销:安防产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显示屏产品、电源设备、电动车辆、防雷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辅助设备、电子智能化产品及配件;承接安防系统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29,358,266.40元,净资产为141,798,092.61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1,150,198.81元,净利润为2,498,574.4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监事孙绍利先生任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条规定,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强,结合之前的交易情况支付款项未有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经综合分析,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经查询大唐融合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日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尚未签订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关联交易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此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们核查,公司的关联采购行为、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增加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董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数据”)、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租用科研综合楼2层南、10层、11层,为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共2,774.8平方米,2层南租期275天,10层、11层租期均为一年,租金合计为3,747,611.4元(不包括物业管理及能源费)。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软件”)、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信息”) ,向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唐开元”)租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塔2楼北侧平房、学院路40号院内研八楼作为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共2,841.00平方米,租期一年,租金为2,934,081.7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及能源费)。 2.电信科研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兴唐开元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研院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电信科研院和兴唐开元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高鸿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租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房产作为办公场所的议案》,公司两名关联董事付景林先生、陈蕾女士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1016E 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2018年合并总资产3,548,613.47万元,净资产1,506,632.29万元,营业收入1,726,842.07万元,净利润-69,428.48万元;2019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3,652,681.48万元,净资产1,511,358.78万元,营业收入809,997.96万元,净利润-23,911.9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视为公司关联人。 经查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2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资本:304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轻工化工材料、装饰材料;家居装饰;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802005030M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为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2018年合并总资产768.91万元,净资产730.32万元,营业收入2,243.45万元,净利润84.54万元;2019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758.46万元,净资产729.32万元,营业收入1,066.60万元,净利润-1.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的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视为公司关联人。 经查询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办公用房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2层、10层和11层,建筑面积共2,774.8平方米;塔2楼北侧平房,建筑面积为410平方米,研八楼三层合计面积共2,431平方米,上述办公用房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院内。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租金总额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 以上价格为公允价格。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与电信科研院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房屋概况: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学院路40号,科研综合楼,其中公司租赁部分为二层、十层和十一层。 (2)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仅用于办公,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二层租赁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租金为:二层、十层、十一层建筑面积为2,774.8平方米,日租金为3.9元/平方米,年租金合计为3,747,611.4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及能源费)。 (4)生效条件:经公司相关审批通过后生效实施。 2.与兴唐开元签订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房屋概况: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塔二楼北侧平房,建筑面积为410平米。学院路40号院内研八楼,建筑面积2,841平方米。供暖费和物业费另行支付。 (2)租赁用途、租赁期限、金额:仅用于办公,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塔二楼北侧平房租金为378,614.50元,研八楼租金为2,555,467.20元。供暖费和物业费另行支付。 (3)生效条件:经公司相关审批通过后生效实施。 六、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金水平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租用面积与公司业务水平相当,本次租用有利于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八、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和电信科研院、兴唐开元及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采购: ■ 关联销售: ■ 关联方债权债务情况: 公司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和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发生额为64,000万元,具体披露情况为: ■ 公司和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公司2019年度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8亿元,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公司2019年度向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亿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厘定,将不高于公司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具体披露情况为: ■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下属公司租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北京兴唐开元智能物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14日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