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玻璃总公司wmyuz,遂宁塑料制品总公司,鸡西玻璃有限公司,襄阳石材经销部,伊犁哈萨克丝网服务中心
(上接B121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 “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是新建生产车间、仓储用房,购置软袋装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软袋大容量注射液9,000万袋的生产能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5月9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天圣”),同时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暨对全资子公司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将泸州天圣的注册资本金增加到20,000万元,其中18,997.42万元为募集资金投入,只能用于“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泸州天圣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907.20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使用权价款887.60万元,项目设计费等零星建设费用19.6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为18,959.3万元。 (二)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主要是新建研发大楼及中试车间,建成后主要用于研发部人员实验及办公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5月9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天圣制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生物”),同时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将“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注入到天圣生物,将天圣生物的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3,000万元,其中9,196.30万元为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圣生物100%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经投入募集资金695.01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使用权价款322.07万元,购置研发设备372.94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为9,222.23万元。 四、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卫计委相继出台了诸多医药政策,随着医保控费、限制抗生素滥用、限制门诊输液等政策的发布,整个输液市场的总容量缩减,“限抗限输”已然成为未来局势。考虑到输液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效益,甚至可能产生亏损。 基于市场条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注册改革、“两票制”等一系列政策,医药行业发生了多项重大变革。药物研发受审批政策影响较大,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继颁布药品研发临床实验自查新政、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改革意见、化药注册分类改革制度、一致性评价制度等行业新政策,将药品审评、审批标准大幅提高。随着这些政策出台和落实,加大了公司产品研发的成本投入和风险,同时将延长公司产品研发周期,公司在研产品的获批时间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加大,可能使公司的市场机会丧失。 目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已重新规划调整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的一处自有办公房屋用于研发部门进行实验及办公使用,同时,为保证公司研发项目和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了研发所需的检验检测设备,现有设置已能够满足公司生产和研发的要求。如继续实施本项目,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用等额外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81.5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为实施“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997.42万元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泸州天圣增资,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对泸州天圣减资,将泸州天圣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减资金额中18,997.42万元为募集资金。本次减资后,公司仍持有泸州天圣100%的股权。 为实施“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96.30万元对该项目实施主体天圣生物增资,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对天圣生物减资,将天圣生物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减资金额中9,196.30万元为募集资金。本次减资后,公司仍持有天圣生物100%的股权。 六、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随着医药行业政策进一步趋严,公司继续进行“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和“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无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同时还会加重投资风险,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已不能达到预期。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是避免造成新的产能闲置和无效投资的客观要求,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规避投资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将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181.5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181.5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天圣制药董事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天圣制药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天圣制药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5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医药”)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重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8幢的部分房产作抵押担保。 (二)控股子公司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普药业”)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8幢的部分房产作抵押担保。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子公司天圣重庆为天通医药、威普药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或天通医药经营层、公司或威普药业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711620206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爽 5、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0日 6、营业期限:1998年09月10日至永久 7、住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和平路20号D座9号 8、注册资本:120万元 9、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冷藏冷冻药品除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粗加工;医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物流配送;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化工原料(以上两项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生用品及用具、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药物研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天通医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天通医药的资产负债率为56.42%;天通医药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二)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709334470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姜海霞 5、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8日 6、营业期限:2000年11月28日至永久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53号 8、注册资本:1,000万元 9、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批零兼营:Ⅱ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中药材种植、加工、收购、批发、零售;药品研发;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计生用品;物流管理;物流配送服务;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网上经营日用品、日用百货(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威普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威普药业的资产负债率为12.25%;威普药业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的金额)为29,81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9.34%。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子公司天圣重庆为天通医药、威普药业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天通医药、威普药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关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天圣重庆为天通医药、威普药业提供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9年8月修正)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将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4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季绍良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刘维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减资,将泸州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本次减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减资,将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本次减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章程修正案》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相应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8幢的部分房产作抵押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8幢的部分房产作抵押担保。授权公司或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层、公司或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4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违法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181.53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